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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竞争的兵法逻辑:布局要素与组合模式及对敌策略

2026-11-01王子豪 律师6 次阅读

专利竞争的兵法逻辑:布局要素与组合模式及对敌策略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创新类的产品往往会获得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创新类的产品在投入市场后,也容易被大量竞争对手模仿,甚至超越,因此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如何获得竞争优势,保护自己的创新呢?答案是申请专利,在产品面向市场前,企业必须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前进行专利布局。笔者本文针对知识产权布局有哪些要素以及如何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的方法进行概括总结。

《孙子·计篇》:“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在古代战争中,将领临阵退敌,必须分析这五个要素,因此笔者也从此种分析方法论述专利布局的要素,在布局中缺一不可,那么专利布局有哪几种要素呢?专利布局要素分为时间结构、地域结构、类型结构、产品技术结构、来源结构。

时间结构是指分阶段规划专利申请的时间节点,基础专利优先申请,外围、改进、替代后续跟进,把握好优先权申请。地域结构是指考虑销售、制造竞争对手所在的国家和地区,选择在哪些区域提交专利申请,应按照需要选择国家申请专利保护。既要做到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该区域也是属于竞争对手布局薄弱的点。类型结构针对企业自身需求和实力选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根据保护对象,搭配不同类型的组合专利。产品技术结构是指围绕产品的部件、组件、整机、配套产品布局专利,覆盖产品从零件到成品,保护产品市场,是最常用的布局维度。各部件及各部件的连接清晰后,形成技术方案,持续研究新的能够解决新的技术问题的新型专利,不断地更新替代专利,防止他人绕开专利技术,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孙子·九地篇》曰:“并敌一向,千里杀将”,集中优势兵力,主攻一点。这给我们的重要启示就是专利布局的集束型专利组合,也是企业能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孙子·谋攻篇》曰:“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兵力占优就实施包围,这对应着专利布局的降落伞式专利组合,在核心专利的外围层层布设外围专利,形成包围封锁。《孙子·势篇》曰:“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孙子认为军队应当正兵与奇兵配合出击,在专利布局给我们的启发就是星系型专利组合,这就要求我们在专利布局过程中在核心专利的基础上,还要不断改进专利,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孙子·虚实篇》曰:“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因此在完成上述组合配置后,应占据关键节点,扼守要道,攻占上下游,这在专利布局中给我们的启发就是链型产业组合,属于占据产业链的卡位位置,也就是整个行业的痛点弱点,抢占先机。《孙子·虚实篇》曰:“故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布置多重防线,全域设防,铺满全部替代技术方案,对手任何改变都落入保护的技术网,这就是网状覆盖型专利布局。《孙子·始计篇》曰:“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研判敌我形势,灵活选用策略。根据对手的产业阶段灵活搭配前面的专利战术,因敌选择战法。以上布局的组合基本方法也都包含了上述要素,正如孙子兵法的各篇能够相得益彰。

以上我们构建专利整体的架构方向,将具体的专利包、专利权构建完成后,应针对不同的市场竞争对手进行作战方案的设计,而总体作战方案一般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有所差异。下面笔者从引领型企业、技术主导型企业两种类型的竞争对手进行专利布局策略的制定。引领型企业往往拥有大量的核心专利,构筑了技术堡垒,外围搭配大量的降落伞、星系型,把核心技术层层围住,配合以网状、封堵式替代方案,全方位包围新创企业的发展路径。这就像拥有良好的地势,有优势兵力的大国主力军,如蒋介石的国民党军事集团,而共产党领导的执行政治任务的红军军事集团在各方面都不如敌人,被敌人用堡垒将红军包围,那么如何跳出包围圈,毛泽东主席认为正如《孙子·虚实篇》:“故备前而后寡,备后则前寡,备左则右寡,备右而左寡,无所不备,无所不寡。”,便采用游击战术、运动战术,在统治封锁的薄弱地区建立根据地。管子曰:“攻其坚则瑕者坚,乘其瑕而坚者瑕。”因此专利布局也是在核心专利的外线,漏洞处申请专利,设置障碍,后逐步形成类似共产党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逐渐形成外围专利包围圈,利用在市场的竞争优势地位,获得谈判筹码的权利。外线布局的方式分为三种:分别为交叉布局专利策略、外围专利布局策略、差异化布局策略。以上布局也叫游击战布局,其核心是先阻挡后设围,在对方核心的专利周围、技术空白、改进方向上申请专利,和龙头的权利要求相互交错、重叠。主要采取的专利组合为降落伞、网状覆盖型。若敌人严密封锁,没有缝隙,则需差异化专利布局,采取开辟新赛道,跳出敌人包围圈,例如我党的长征路线,到达陕甘宁根据地作战。

针对技术主导型企业应当如何布局呢?主要分为三种抢先沿产业链布局策略、包围式专利布局策略、破坏型专利布局。抢先产业链布局也叫先导布局,预判对手的产业化路线,提前在产业链上下游、技术转化必经的关键节点申请专利,对手就算掌握核心技术,一旦制造、配套、落地就必须经过这些节点,从而受到专利的约束,往往是技术发展初期的布局方式,当企业发展到快速发展阶段,采用包围式布局,以核心基础专利为中心,向外层设置多层外围专利,像降落伞一样层层包裹核心技术,限制对方改进、替代、升级。主要采取降落伞组合和链条式组合。破坏型组合是指在技术发展的成熟阶段,着眼于技术的转化,在关键节点和关键环节布局专利,压缩竞争对手的发展空间,属于抢先沿产业链布局组合方式。

综上,企业的专利布局首先应当考虑五种要素,后分析竞争对手,根据各阶段专利布局方法,设计属于自己的专利组合,形成具有对抗性的权利要求。

#刑法#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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