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业务办事指南丨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业务办事指南
商标业务办事指南丨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业务办事指南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双方可以委托同一个人或同一个代理机构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申请材料
(一)《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与《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承诺书》
1.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书与承诺书的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申请书与承诺书的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2.《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内含《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承诺书》)下载网址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首页(https://sbj.cnipa.gov.cn/sbj/index.html),在“我要办理”-“综合事务”-“申请书式”-“商标后续业务书式”中进行下载。
注:申请人类型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如到窗口办理,请携带公章,办理商标业务时需在指定文件上加盖公章。
(二)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5.担保的范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经办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的提交)
📖办理方式
(一)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自行通过商标新网上申请系统在线提交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
1.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sbj/index.html),点击“商标网上申请”,选择“商标新网上申请系统”,根据申请人类型登录(首次登录需注册用户)。
2.选择“商标申请业务”-“商标后续申请”-“商标质押登记申请”,按照提示内容进行填写,其中带星号为必填项。
3.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暂存”-“预览”,在预览界面仔细核对录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弹出二维码,需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网上服务”小程序扫码。
4.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网上服务”小程序,根据申请人实际类型选择登录,首次登录的申请人需在小程序中点击“证书申领”,设置PIN码。
5.点击小程序中“扫一扫”,扫描电脑系统上的二维码,输入PIN码后提交,待系统网页自动跳转到提交成功界面。如需申请多件,可点击“继续申请”。
6.全部提交完成后在系统左侧导航栏内选择“我的账户”-“申请管理”-“已提交”中查看已提交的申请。
(二)窗口办理
申请人可携带材料到以下地点办理:
1.到青岛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也可到其他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2.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3.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四、收费标准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0元。
五、联系方式
1.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咨询电话:010-63218500。
2.青岛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2-66200527。
3.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9号2号楼青岛金融法务大厦15层。
(来源: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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