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外把人打伤,妻子用承担责任吗?
<p>李某与孙某系夫妻关系,孙某嗜酒成性,醉后常在外与人发生争执,并打伤对方。一日与同村的常某喝酒,发生争执后将常某打伤,常某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第1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
行人与机动车相撞,需要赔偿机动车的修车钱吗?
<p><strong>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有责任的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对于机动车的损失应否承担过错赔偿责任?(问题编号:C2023092500373)</strong></p><p><strong>【最高院回复意见】</strong>《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
买卖农村房屋无效,信赖利益损失法院判了!
<p>2007年8月11日,阎某将其所有的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某村XX号集体土地使用 面积为256平方米的宅院及北屋五间、西屋两间、东屋两间、厕所简易房等,以人民币100000元(币种下同)的价格转卖给了城镇居民刘某。在刘某支付100000元购房款后,阎某将宅院及房屋并集体土地使用证
约定服务期,未到服务期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
<blockquote><p>2021年5月11日,北京某公司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11月1日,刘某提交《落户申请书》,载明愿意与公司签署相关的落户承诺函及落户服务期协议。同日,刘某向公司提交《落户承诺函》,载明在5年内绝不会单方向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p></blo
学生课间死亡,学校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p>初中学生孙某在班级期末考试后,感到头晕,恶心,监考老师未察觉,后孙某同桌发现赶紧报告老师,班主任王老师拨打了120的急救电话,距离孙某发病已经过去2小时。后孙某因脑出血死亡。后孙某父母将学校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200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
医院输液致患者死亡,药厂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p>2016年4月,李先生因头晕到某医院就医,医院经诊断后为其输液,在输液期间李某感觉腰椎疼痛,医院停止输液进行复诊,诊断疼痛为急性血管溶血,后李先生出现昏迷后死亡。李先生子女认为医院使用该药物未注意禁忌及不良反应事项,未做任何过敏反应实验,制药公司未按规定通知医院更换注射说明
货物掉落致人伤残,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p>2024年,罗某驾驶货车沿道路行驶,因装载货物不牢固,途中货物掉落,散落在路上。李某驾驶电动车辆经过该路段,避让不及碾压货物后失控,造成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罗某负全部责任。伤者将罗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关于车辆装
交通事故发生后,因未尽车辆说明义务,赔偿!
<p>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产品缺陷,既包括产品本身存在的设计及制造缺陷,又包括指示或警示缺
用家人身份信息注册微信隐匿转移收入逃避执行,构成犯罪!
<p><strong> 钟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strong></p><p>——被执行人使用家人身份信息注册微信账户进行收支活动,隐匿财产、转移收入,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安远县人民法院通过刑事自诉程序彰显法律威
出借银行账户给他人,出现欠款担责吗?
<p>吴某从事木材批发业务,2021年10月李某向其采购木材,因无法正常使用个人账户,李某便借用妻弟王某实名注册微信与银行卡进行结算,王某明知李某是被执行人,仍将微信、银行卡交给李某控制使用,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
已经获得“新职伤”保险赔付,影响商业保险赔付吗?
<p>“新职伤”保险采用政府主导下的委托承办服务模式,是社会保险制度为适应新劳动就业形态而作出的适应性改革,是一种为化解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风险而设立的法定保险制度。“新职伤”保险作为工伤保险制度的延伸,总体参照了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具有社会保险属性,遵循“无过错责任”和“
最高法:配偶不提析产诉讼,法院可以处置共同财产!
<p>张某是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与配偶李某的共有财产被法院查封,李某提出执行异议,主张应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分割,在执行属于张某的份额,否则损害其财产权益,法院驳回其异议请求。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执行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